今天就有位小妹妹在msn上問我, 班那杜+可樂喝了會不會死, 這問題可真引人發笑, 在詢問下得知她的朋友因為感情問題想尋死... 而她在想是否發生了要幫忙打電話叫救護車...

 

我當然是極力的叫她去鼓勵那個女生死了, 這不是甚麼激將法. 而是這種人也沒有什麼生存的必要. 如果真想自殺的人, 稍微想一下就有可以超過5種以上的死法, 跳樓, 吊頸, 跳海, 躺在浴缸割脈, 闖到高速公路被車撞(車速當然要快, 不然半身不遂以後就不用自殺了), 服毒/吸入大量一氧化碳, 氣爆(既然不會去理會自殺後家人的感受, 直接引爆也沒差)等, 成本上都比買20顆panadol低甚至不用花一分錢. 那麼又何必刻意去詢問這樣會不會死呢?? 這樣是在耍白癡??沒勇氣??還是在博同情??

 

很明顯的這只是為了博取同情, 在報紙或新聞上所看到的自殺案件. 都是在沒人阻止或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的, 目的是為了甚麼呢? 當然是真的想死, 所以才不想被人阻止, 死不成還要自己去坐牢賠錢. 那麼為何說自己想死為何還觸犯法律呢? 每個人的死都會影響國家的預算, 一個人在出生的時候, 國家就會預算這個人能夠為國家帶來多少貢獻, 自殺的話, 那麼以前國家所花時間培養的金錢和時間都浪費掉了, 國家的貢獻也少了, 而且還要動用到救護車和警察等人力, 那麼你說這樣是不是觸法了?

 

失戀很普遍嘛, 也不是只有你才會, 如果動不動就要自殺的話, 那麼你開車在路上的話到處都可以看到有人在自殺, 可以說是何其壯觀啊~~~~ 在和朋友談話中聽到的是那個女生的男友在大廳廣眾下和她吵架, 女生按耐不住當場離開, 做起來是很瀟灑, 但隔天卻要去道歉要求原諒, 男生不原諒的情況下就說痛苦想自殺. 既然當時可以走的那麼瀟灑不顧一切, 那麼到頭來何必回去求人呢? 自古以來對女性平等的批評也就是有這些人的存在而生, 那麼又如何讓這個社會做到平等呢? 唉~~~ 只能說是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. 要是我是那個男生, 在和妳相處的時候發現你是這樣一個性格的話, 我也會情不自禁的搖頭.

 

如果你是以上描述的那位女生, 最好不要和別人說你要到那位男生面前自殺. 那樣會更顯得你的幼稚, 而且和妳說的只為了解脫痛苦的話完全相反, 你這只是在威脅. 一個會想的人, 就可以了解到自己要做的事情有多少, 每樣事情也只是佔了生活的一小部分, 這一小部份的失去, 卻可以讓你對其他事情的佔用比率更加多. 因小失大根本就不值得, 你如果真的是想不通的話, 那麼妳真的就可以去死了, 因為你對這個社會不會有任何貢獻, 只是個包袱, 早死早投胎來得好些.